1.如果有必要,土地使用者应根据社会公共利益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应核准。有权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如此,您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改造成危房的当然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地产。房产所有权也自然消失了。3.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规定未核准续期(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收回),对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地上房产,按剩余价值在收回时予以适当补偿。(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公私财产享有同等保护的权利。我们国家规定,住宅用地最长70年;商业用地40(有特别50年);综合用地50年。明确的是,到期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按当时的1%—10%增加到收入(即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金)。要求在到期期之前一年申请续费。第25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第359条规定了相应的内容。收费不会超过5位数。第2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之使用年限届满,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时,应至迟于到期前一年申请续期,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应予批准。获准延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非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续期。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总而言之,40年前买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购买的住宅房屋,因开发商拿地时间早或开发周期长,到手后不到70年;二是购买商业性质的房屋,本身使用年限不超过70年。因此我们在买房时要擦亮眼睛,要注意所买房子的特性,不能被销售员的某些说辞蒙蔽,要多看相关法律法规,买一个称心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