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双方在一起生活多久,都仍然是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生产、操作所得;㈢知识产权的收益;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外,以及㈤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有同等的权利。第1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士的生活费,例如生活补助费;㈢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方的财产;遗属一方指定的财产;以及(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哪种婚姻没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㈡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支付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夫或配偶一方的财产。一方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四)仅供当事人使用。(五)应归一方的其他财产。另一些应得归一方财产的,包括夫妻一方从事专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财产;残疾补助、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残疾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奖牌等;双方约定属于个人财产。只在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妇两人的债务也需要平分,夫妻共同债务是因为养育孩子和,赡养老人或家庭支出所欠的债,离婚时,一个人被分割一半。但个人债务不必分割,当事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