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你母亲死亡之后,房产就由你父亲和你来继承。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划分房产的原则是均等的。由于你母亲既是你父亲的妻子,同时又是你的母亲;并且你母亲本身就有一份房产的继承权,划分房产继承的时候,你母亲要多占一个股份。

如果你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子,由你和你母亲来继承;那么,你母亲要继承你父亲死亡后遗留的那一份。倘若是按三股份来划分房产,你母亲就要继承三分之二的房产,而你只能继承三分之一的房产。

谈到这里,你听明白没有?如果你还含糊,我就打个比方。比如,你父亲名下遗留的房产,如果你不是孝子,把你母亲惹翻脸的情形下,你母亲完全可以把房子卖掉、或赠送给别人。你之前继承的那一份房产,你母亲有权利收回。

虽然第一顺序人有平等继承财产的权利;可同时,你母亲也有支配房产的权利。因为这是你母亲和你父亲生前的共同财产!说直接一点,如果你是孝子,你母亲完全可以把你父亲房产证上的名字,通过公证处换成你的名字。倘若你是孽子,到头来想继承房产,那简直是做梦!

我说到这里,也许会钻出不肖子孙来反驳我:既然继承房产那么麻烦,不如等老母亲死了,一切还不是归为自己的?如果世间真有这样的孽子,老母亲也不是傻瓜,之前她把房子卖了呢,作为孽子,还能将自己的母亲杀了不成?

因此,房产证虽然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但你的母亲还活着。即便你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可房产的支配权,仍然在你母亲的手中。你把你母亲孝敬到老,到时她会把全部的房产交给你来继承。再说,你母亲还健在,你又何必忙里忙慌的来谈什么房产继承?这根本没有必要谈嘛!

记住,只要你孝敬母亲,到时候一切都归你;一旦违背了赡养老人的原则,结果你连一份房产都继承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