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规定下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㈡,生产经营所得;㈢知识产权收益;㈣,继承或给予所获财产;(五)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支付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夫或配偶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夫妇可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由于这一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很容易产生争议,因此法律规定,这种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