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