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继承权。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子女是可以继续进行承包经营的,但是在法律上这不属于继承的范畴。当出现一定情况下子女就会丧失对土地的经营权,最终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大家都清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