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前,个人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是属于自己的。配偶一方的财产是指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判定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婚姻财产,关键在于取得婚姻财产权利的时间。若物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结婚后实际拥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妇可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部分共有。配偶一方的财产是指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如下4种:1。个人财产,如薪金、奖金、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从继承或捐赠而来的财产.资本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2.婚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例如婚前一方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包括个人财产的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份等形式存在,婚后作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婚姻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婚姻登记之日,婚姻登记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登记日后一方单独取得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殊约定,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简化财产关系,方便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