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后,一方对离婚的共同财产是平等的,女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若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进行照顾。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共同偿还。未经充分清偿或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向其个人财产,例如住房提供适当的帮助。本办法经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裁决。4.离婚时,一方藏匿.转让.转让.出售.损害夫妻的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在共有财产分割时,对隐藏.转让.出售.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双方离婚,如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