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死亡时,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验尸;具备冷冻条件者,可延长至7日。尸体解剖必须经过死者近亲的同意和签名。尸体检验应由机构、解剖病理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负责验尸的机构技术人员和病理解剖专家负有验尸职责。医学事故争议双方可请法医病理专家参与尸体解剖,也可委托代表对其进行观察。拒不接受或延迟验尸,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亡原因的判断的,由拒绝或延迟的一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