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同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处罚种类。目前《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正式废止,由《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正式代替所有的条款。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