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离婚不支付抚养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孩子随一方生活,由抚养方承担全部抚育费用。案件原告的父亲与其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为法律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是,由于原告父亲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抚养能力已经无法满足原告的要求,影响原告未来的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依法要求母亲履行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另外,《婚姻法》第37条还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向父母中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原来判决金额的合理要求。在以下情况下,子女可向其父母提出更多的抚养费,如有必要,应予以理解:首先,原来规定的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是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规定金额;第三,应当增加其他正当理由。约定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异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如果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诉诸法庭。所以,在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赡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在提起诉讼之前,首先要明确,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是被告。法庭裁决后,若对方未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离婚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需要起诉,经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即可申请执行。约定离婚是指夫妻之间进行调整,并最终完成所有离婚手续。这一过程属于个别人商议,但若协商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仍需通过法律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则由法院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以确定离婚抚养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