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相关部门的工伤评定,满足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向评定部门申请复议,复议之后,对结果仍然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1、申请工伤评定的员工本人或者其亲属单位等对该员工的工伤认定结果不认同;

2、该员工的所在单位对相关部门的缴费不满意的;

3、工伤认定后机型相关服务的医院和其他机构对相关评定部门的协议履行情况不满意的;

4、受伤员工本人或者是其亲属对于工伤认定后的补偿待遇不满意的。

复议主要是公民或者组织对评定部门作出的判定不认同,认为评定结果没有很好的补偿工伤职员的损失,侵犯了其合法的权益。

在遇到工伤以后,当事人要明确承担工伤的单位信息,比如名称和办公地址。一般在自己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事件,该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起员工的工伤补偿的。如果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用人单位也是要进行适当的补偿的。对于用人单位信息的了解掌握关系到能不能讨回受伤后应得的补偿,在不知道该单位的信息的情况下,很难快速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像包工头这样的中间人。

此外,要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证明,一般要有用工合同,这样才能进行工伤认定,在法院进行工伤待遇评定的时候也就能有理有据。无论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件后,进行工伤评定都是必须要的。

工伤评定申请应该有该员工所在的单位提出,如果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职工本人和亲属在一年内也是可以申请的,但是要注意时间期限,过了一年相关部门也就不会再处理,那时在想要得到相应的工伤补偿护理费等就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