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通常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赡养子女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对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可以协商决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以自愿支付更多的费用,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适当减少负担。如果一方不能达成协议,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按照他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婚姻法》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依据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求;2.父母负担能力;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