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根据《刑诉法》的有关条款,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直至案件移交法院。其中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件转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延长)。2.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警察应当继续对案件的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然后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通常1个月内由法院收到检察院转交的起诉材料。3.如果是普通案件,经过整个司法程序,一般可在5个月内结束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