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件工资赔偿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1、周一到五每天超过定额的部份按1.5倍计算,即计件里已含有加班费。

2、周六、日不计定额,按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乘以2倍计算,即不超定额部份也是两倍。

3、法定节假日也不设定额,按所以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3倍计算。

二、加班工资的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三、公司不给加班费将受到什么处罚?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干活,就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对于计件工作,超过定额则算加班,根据其工资的1.5倍支付。如企业安排员工在周末或者法定假日干活,需要根据其计件工资的平均标准的2倍到3倍确定加班工资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