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孩子是不会自行选择的。当子女超过10岁时,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应咨询子女本人。幼儿本身没有规定监护人的这一权利,并且由于对原监护人存在争议而指派监护人,这种做法由于父母离异而去指派监护人,这一做法不受法律支持,即使父母离异,也将永远是幼儿的合法监护人。监护权,是指具有法定监护权的人之间因其作为监护人发生纠纷,由监护权机关指定监护。就民法一般规定而言,指派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法定监护。只有在法定监护人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才会指定监护。所说的纠纷,当未成年人属于父母以外的监护人时,当事人相互争辩或相互推诿不愿担任监护人;而在成年人中,精神病人属于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纠纷,争端如上文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