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和事后被扣车都是我们不愿发生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车辆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随之增大。在平时的驾车过程中,要按照交通规则驾车,不酒驾,不无证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