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同意补偿标准的村民委员会也无法拆除房屋。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感觉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法是通过法律途径。经评估,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如果不同意复查,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城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通知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权等事项。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评估,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如果不同意复查,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不仅法律规定了,还有许多办法来解决安置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好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