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而导致发生的工伤事故会耽误很多人力、财力跟精力的,可是有些公司会在此次安全事故当中的相关证据上和职工个人进行博弈,并且本身职工就有义务提供各种能够证明工伤事故的证据。有的时候也包括证人的证言,但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可能也包括在我国工伤认定证人要做笔录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证人要做笔录吗?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地接受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工作做笔录这并不是一个必备的程序的,是否要做笔录这也完全取决于工作人员的具体安排。再说证人在作证的时候,本来也就不应该因为要做笔录所以就区别对待的,在任何情况下就把自己知道的实情如实的告诉工作人员就行了,就算不做笔录,那对自己所说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