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立案追诉的标准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超过二十万元。涉及诈骗。非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厅法制办和法制办法制办认为,虽然这类犯罪的新的立案追诉标准正在制定之中,但可以参照本标准中"巨额"条款对个案进行审理。高等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诉标准》确定的数额标准。从而,骗取贷款.贷款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