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一方无过错方的配偶。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㈠重婚;㈡与他人同居;㈢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四)虐待和遗弃家人;(五)有其他重大过失。为此,从法律上确立了赔偿责任的主体。夫妻一方,无过错方的婚外性第三人责任。另外,从情感上来说,第三者的介入只是造成婚姻破裂的外因,婚内双方当事人的真实介入并不一定会导致婚姻的破裂,其根本原因在于婚姻的真正主宰。若不存在婚内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