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到特别补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食宿补助.护理费用.残疾人士生活津贴.伤残津贴.伤残津贴.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1.医疗费用:医疗费赔偿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每日50元×住院天数。第17条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由医疗费用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因工作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护理费.交通费用.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由赔偿义务人赔偿。由于受伤而致残的,受害者因生活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