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此次改革涉及哪些人群?改革后养老金如何缴纳?如何确保在职人员待遇不下降?职业年金有何作用?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3] 。“并轨”凸显公平“这次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随着我国社保覆盖面的扩大,各类社会群体逐步纳入社保体系。虽然过去曾经在多数地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改革并不到位。这次改革能够从制度层面上根本解决“双轨制”问题[3]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公平性有了质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快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可以把按劳分配与缴费的权利义务对等起来,有助于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3] 。单独建账避免风险眼下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来的新人会按照什么标准参加社保,他们的养老保险如何缴纳?[3]“从筹资方面看,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由单位保障走向了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并与待遇相关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将使社保基金保障更加稳定,有利于保证员工待遇的可持续性。”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所谓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即在职工作人员缴费、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领取待遇,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轻养老金的发放压力,为员工待遇发放的不确定性分担风险[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并且可以避免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造成不利影响。”金维刚说[3] 。褚福灵认为,基金管理的主要亮点是省级统筹,即机关事业单位以省级为单位汇集到省级账户,建立统一的基金池,这有助于增强基金的规模[3] 。“应该说,基金的统收统支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未来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还将进一步提高。”褚福灵说[3] 。新老办法实现平稳衔接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3] 。“通俗地讲,‘中人’是相对于‘老人’和‘新人’而言,指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对象。”金维刚说[3] 。《决定》明确,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那么,如何保障“中人”待遇的衔接问题?金维刚表示,此次改革比较妥善地处理“中人”在改革前后的待遇差问题。在改革之后,将“中人”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同时,在改革后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根据过去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并进行新老办法的对比,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能够基本保证其养老金待遇不降低。此外,如果按照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以防止养老金的不合理增加。采取这种过渡办法,有利于改革前后的新老办法之间实现平稳衔接[3] 。以上就是对河南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