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1、消防监督部门的建设审查意见;

2、 图纸会审记录;

3、 设计变更;

4、 竣工图纸;

5、 系统竣工表;

6、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

7、施工图;施工图纸原件。

8、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书;

9、 隐蔽工程记录;

10、调试系统的报告;

11、绝缘电阻试验记录;

12、接地电阻试验记录;

13、消防管网水洗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燃气,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4、管道系统压力测试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燃气,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5、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6、电动门、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7、电气门和防火卷帘的调试记录;

18、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9、 风机安装记录;

20、 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扇和泵的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交互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烟幕控制系统调试及联动试验,试运行记录;

24、燃气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试压记录;

26、泡沫罐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27、阀门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表”表格

1、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表”中的两支黑色钢笔,并盖上该单位的公章;

2、受理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计意见和有关批准文件副本;

4、产品证明(需贴在A4纸上)-盖上消防施工单位的行政印章;

5、施工单位和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发布的建设项目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记录;

6、消防施工单位的所有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且加盖上公章;

7、建筑消防产品、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报告、型号批准证书、证书检验报告或者法定检验机构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

8、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的数量、型号供应证明;

9、喷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方案和备案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竣工图(目录、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主立面图、消防设施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系统平面图、消防设计说明等)——需加盖竣工图章。

11、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