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近几年农村土地最大的变革是什么,其中一项就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土地可以进行流转意味着土地的用途更广泛,但是同时带来的利益补偿问题也给征地拆迁的朋友带来了困扰。

有约定看约定

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人若想在征地时保障自己的投入、种植、养殖付出得到补偿,可以在协商签订流转合同时,与农户或者接受农户委托的村集体等发包方协商一致。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对于流转后的土地经营权人种植的农作物、为养殖建造的棚舍房屋等,其补偿理应归属土地经营权人,即地上的东西是谁的就补给谁。那么如果部分设施附属物是承包农户建造的,补偿也应该给承包农户。

(2)《管理办法》第13条还规定,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怎么补可在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确定。显然,这部分受让方投资提升的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当侧重于给予土地经营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