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约定的婚后赠与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写明只是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有。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