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鉴定费用的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规定,来规范法律援助这一机构的运行。法律援助能够帮助我们许多,但是并不是事事都要承担,由于各种费用的原因,它们也有相对的局限性。所以鉴定我们还是要出一部分的资金。但是费用,相比之下我们还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优惠。

一、法律规定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

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六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条司法鉴定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

二、鉴定费用

较小值,属于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不超过以上分段标的额比例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但下浮的幅度不得超过30%;

每件鉴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7万元。

第九条司法鉴定中的构筑物、保险理赔、司法会计、煤矿资源鉴定涉及的质量、等级、技术、账目等专业技术鉴定。

第十条对个别疑难、复杂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服务,可以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疑难、复杂

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服务的认定标准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异地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可以执行本省规定,也可以执行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

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如何提出申请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法律援助来说,其实国家部门有着相应的补偿,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是有相应的工资的,这些大家都不需要担心。其他国家没有规定的部门,大家就需要自己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