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伤害,这些伤被视为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后,我们可以得到赔偿。所以,大家最关注的就是工伤赔偿,但工伤赔偿额会根据当时情况和所受的工伤程度进行计算。今天小编就以东莞工伤认定标准2018年为例为大家介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活动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0、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1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14、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15、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16、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其他情形。

18、职工受伤符合上述第1至第17项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或者吸毒的;

(3)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中,“故意犯罪”的断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