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有些退休职工因为各种原因,社保缴纳的期限不足十五年,这样就不能领取退休金了。针对这种情况,厦门推出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补缴社保。如果缴纳的期限不足,可以一次性补缴完毕。那么,厦门社保补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厦门社保补缴手续是怎样的?

参保个人持补缴材料到社保局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即办理。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厦门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申请补缴且补缴时段的起始时点距办理补缴手续时点在6个月以内的,单位可直接在社会保险自助平台操作员工补缴;

4、6个月以上的,单位需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及提供 :

(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说明补缴理由、起止时间、补缴基数等相关情况,加盖公章,并由补缴对象签名确认);

(2)《厦门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补缴时段涉及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财务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

综上所述,符合厦门市关于社保补缴规定的,市民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社保局中心办理。厦门社保补缴需要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原件及社保补缴申请表等。社保局会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资料确定准确无误的,会马上办好,这样根据补缴基数和年限,市民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