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要争取孩子,如果条件允许,将直接判给争取一方。若有任何争议,则由法官作出裁决。一是首先要考虑双方的情况,找出相关的事实,看看谁更有优势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其次,还要考虑到孩子的具体年龄,确定孩子是否有自己的思想、判断的认知能力。再结合这两种情况,加以考虑。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二个案例。如小孩年纪较小,比如刚出世不久,根据社会的一般和人性的需要,孩子更多地依靠母亲,如果条件尚可,则应由孩子的母亲负责。假如小孩已经有了思考能力,知道哪一方更喜欢自己,知道哪一方对自己更好,那么孩子的意图也将是一项重要的评判标准,这是不可忽略的。自然,如果判决后判决,也很有可能发生变化。举例来说,养育子女的那一方突然发生变化,或出现了不良现象。另一方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如民政局或法院等,汇报实际情况,届时将派有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是否属实后,再做定断。就算离异,三人之间仍有血缘关系,依然是血浓于水。这样对方随时都能去看望自己的亲生骨肉。除其它安排外,或较特殊情况。在结束发言时提出一些建议。别随便下定决心,这样对孩子的身体很不利,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