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人们的不安全感和保障意识不断增强,商业保险也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由于目前商业保险投资渠道较为丰富,商业保险具有较大的投资保障功能,表现为储蓄型、分红型保险。与社会保险相比,商业保险主要包括财产保险、寿险和责任险,而财产保险主要是短期险,一般不超过一年,保险费也不会太高。在家中,主要包括机动车辆责任险,通常也需要每年缴纳。但在离婚案件中价值较大,且争议最大的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又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寿险期限长,保费金额大,现金价值大,离婚案件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也是这一部分。但是,一些人寿保险并不仅仅被称为人寿保险,还可以附加股息式人寿保险,比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这篇文章也讲人寿保险。第一要明确,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投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人寿保险的承保对象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而其应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故本合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受益人的。保险费用将转换成保险的现金价值,并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契约关系之后。现值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被保险公司撤销后,由保险公司返还给投保人的那一部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保险费的,受益人是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寿险保险单,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