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法治国家,每年都会公布一些法律法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遵纪守法。可是有些人出于不法目的,组织群众以暴力方式阻碍法律的实施,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是触犯刑法的。那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小编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所谓行政法规的实施,指法律、行政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法律、行政法规是我国法律渊源效力等级比较高的两个层次。法律,在本罪中仅指狭义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特征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以鼓动性言词或文字劝诱、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煽动的内容必须是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煽动的对象必须是群众。如果煽动群众以和平方式如沉默的方式抗拒国家法律实施,不构成本罪。群众一般是指三人以上,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违法犯罪分子。所谓国家法律,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将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这一特定的煽动内容,在煽动的形式灌输给了群众,不管被煽动的群众是否付诸实施了,均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上只能是出于故意。

三、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煽动,即煽惑、鼓动,是指以鼓动性言语或文字劝诱、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煽动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形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者利用演说、张贴、散发、邮寄等形式,煽惑、鼓动群众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本罪所指群众,一般应理解为三人以上的特定的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也就是说煽动的对象至少是二人,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掌握被煽动的“群众”,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机械地以人数多少衡量,应强调从被煽动人的范围和煽动行为指向对象上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煽动一两个人去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被煽动的人构成本罪,而原先的煽动者不构成本罪。如果原先煽动的人煽动的目的在于诱起他人产生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意图,则应根据刑法第29条以教唆犯论处。

暴力,是指用武力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抗拒”,指抵抗拒绝,即故意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违反公民的守法义务,并公然对抗并拒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施行。

综上所述,刑事犯罪分为既遂和未遂,对于既遂的,则应该按照量刑标准判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十分严重的,行为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煽动的群众最终没有实施,但是行为人已经将这些想法灌输的,也视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