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罪从无的辩护意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疑罪从无的辩护意见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016年9月12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疑罪从无的认定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依据来进行的,但必须结合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犯罪证据不足以支撑犯罪事实的情况的,可以经过补充侦查后犯罪证据仍然不充分的情况的,都可以以疑罪从无的原则进行司法判决,避免出现错判或者误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