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时的补偿,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例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补偿简单包括:1、房屋价值补偿;2、安置补助费;3、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3条第2款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选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由此,可以看出来,对于房屋内的装饰装修,可以先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