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企业内部合同预签制度

2.建筑企业内部的审查、批准制度

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必须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履行审查、批准手续。将预签的合同交给企业主管合同的部门和企业的法律顾问,由他们再对预签的合同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合同瑕疵。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护、保管企业印章制度

企业印章包括企业所有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等能代表企业进行对外业务往来,并能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凭证。因此,企业应对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采用登记制度并设专人保管。凡外出签订合同时,应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携带合同专用章,与负责办理签约的人员一起前往签约。

4.检查和奖励制度

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协调建筑企业各部门在履行合同中的关系,企业应建立合同签订、履行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合同履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矛盾,以利于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企业各部门不断改进合同履行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5.完善合同统计考核制度

合同统计考核制度,是施工企业整个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合同统计考核制度,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6.建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评估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7.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建筑企业通过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使人、财、物各要素得到合理组织和充分利用,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达到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

8.建立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这是建筑企业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它具体规定企业内部具有合同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履行合同中应负的责任,以及拥有的职权。

建筑企业,应大力加强合同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体制,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和造价。更重要的是,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避免、预防和减少纠纷的有效手段。建筑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并辅以相关机构,设置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制订一系列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发挥相应的作用,服务于建筑企业的一切商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