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对国家行政管理和重要的行政信息如果是一种漠视的态度其实是非常可悲的,正常的状态应该是民众要主动的去监督,规范,参与国家的治国过程。而当下信息公开就为我们构建了这样的一个桥梁,然而现在还有人不知道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信息公开就是说行政单位把一些基本信息,准确的对外进行公告。

一、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二、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1、 发布不主动 更新不及时

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和辽宁、河北、广西、广东、黑龙江都总结出,部分司局或少数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如国家旅游局直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

上述部门和地区分析了发布、更新不及时的原因。如商务部称,“部分司局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不了解,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和目标不明确,造成有些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充分”;如广西称,“一些部门信息公开重形式轻内容”。

哪些属于国家秘密不应公开?王锡锌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法规对此未做出明确界定,导致信息公开效果受到影响,且个别部门或地区以此为借口“逃避”公开义务。

广西、江西两地再次提到了上述“涉密”公开问题。广西称“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结合环节还不到位,影响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步推进”。江西称“一些地方和部门因担心密级界定不准,部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2、 公开渠道单一 流于形式

文化部、交通运输部、央行、质检总局和河南、广东等均提到,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单一。

如质检总局提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当前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是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和报刊电视,尚未开通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的渠道,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对多种载体的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河南提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公开方式单一、流于形式等现象”。

如何拓宽公开渠道?在报告的“下一步工作安排”章节,上述部门和地区都提出了新媒体战略,文化部提出“构建文化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管理平台,以文化政务数据库为中心,构建文化云服务支撑体系”;广东提出“推出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省政府公报微信。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使用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和互动交流”。

3、 “公开的不关注,关注的不公开”

商务部、审计署和山西、河北、山东、江西,都提出存在公开内容的贴近性问题。

如商务部提出,“如何更贴近企业和公众需求,以及提高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的了解,减少重复申请和咨询,仍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

山东则提出,“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充分。有的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解读和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工作还不够主动、不够及时”。

山西、江西也提出,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如“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比如对于当下国家所高度关注的扶贫工程,当地的扶贫办就应该把当前扶贫方面的政策以及相应情况的落实予以公开,如果贫困家庭发现发放到自己手中的扶贫款数和信息公开当中的根本就不一样,这说明当中肯定是存在着问题的,这就是我们监督国家行政管理的很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