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拘役会判多久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二、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

《刑法》中规定的拘役最低刑期为1个月,但实际上因为在被判刑之前,可能存在先行被羁押的情况,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于是实际罪犯需要服刑的期限可能还低于1个月。通常情况下,先行被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拘役的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