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一方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支付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以及诸如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的损失,如房屋差价,则应予赔偿;2.补偿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价之差;3.卖方违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在没有法律或事实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此刻,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则应按照约定的违约条款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