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量隐患整改措施是怎样的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二、工程质量问题成因有哪些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查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三、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1、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有关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扩大,保护现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提供有关的证据.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回避;

3、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委托原设计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予以审核签认;

4、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后监督其实施处理;

5、施工单位处理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各方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鉴定。

工程质量隐患的措施整改在有关法律上会有具体形式的说明,但是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上会有较多的分歧,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了解相关的规定,这样问题的解决就会有着充分的法律基础,不过存在较多的差异,因此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减少不必要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