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不仅会维护每一位公民的权益,也会保障被告人的利益,所有的被告人都可以寻求律师为其辩护,那么如果被告人拒不认罪怎么辩护?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人不认罪,律师只能够做无罪的辩护,但是如果律师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确凿,可以拒绝为其辩护。

在被告人不认罪时,辩护人不应作有罪辩护,只能作无罪辩护;

如果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的理由不成立,或者辩护人在阅卷后认为公诉机关的证据非常扎实,有罪证据确凿,认为被告没有如实向辩护人陈述案件事实,可以依法拒绝辩护。不能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辩护人作有罪辩护。

一、法理上辩护人不能指控被告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理论,我国的刑事诉讼由原来的纠问式诉讼转变为对抗式诉讼,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提出有罪证据;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辩护意见,对证据质证,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材料和意见;法院居中裁判,确认证据效力、确认是否有罪、衡量罪行轻重。作为辩护人在刑事辩护中不能指控被告人犯罪。

二、法律规定方面的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对辩护人辩护职责的规定。

从法条中可以看出,辩护人的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三、司法实践中的矛盾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有的被告人认罪,有的不认罪,被告人认罪时,辩护律师作罪轻或无罪辩护,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没有什么争议。被告人不认罪辩护律师作无罪还是罪轻辩护,如果作罪轻辩护,就会出现被告人不认为自己有罪,而辩护人则认为被告人有罪只是罪轻。这样就会出现辩护人指控自己的委托人有罪的局面,有悖辩护人的法定职责和任务。

四、独立辩护

在出现被告人和辩护人之间辩护思路不一致时,辩护人会以辩护人独立辩护为圭臬,和被告人各说各话。独立辩护原则无可非议,如何理解却不解相同。所谓“独立辩护人”的思想,强调律师不受委托人意志的约束、观点的左右和观点的摆布,而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参与诉讼活动。认为对于律师辩护而言,作为案件亲历者的被告人,可以提供案件事实的基本情况,律师可以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来源。至于律师选择怎样的辩护思路,则不是委托人所能左右的事情。尤其是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当然可以有自己的独立见解,而不必受制于那些作为法律外行的委托人。

但是,律师的独立辩护并不是绝对的,而应当有一定的边界和范围。例如,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伦理准则,律师要承担忠诚于委托人利益的法律义务;律师不能将其所了解的委托人的职业秘密向外界泄露,更不得揭发、检举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所获悉的委托人的“犯罪事实”;律师即便对委托人的犯罪事实产生了内心确信,也不能摇身一变而成为“公诉人”或者“控方证人”这显然说明,律师在法庭上不可能率性而为,其独立辩护权应有一定的限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被告人拒不认罪怎么辩护,如果被告人在审判时突然拒不认罪,律师可以申请休庭,并与被告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被告人的真实想法,才能够更有效的辩护成功,如果沟通无果,律师也可以选择放弃本次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