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最长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二审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最长是33天后才能开庭,同时规定了2个月内要审理完结,涉及死刑的,可以延长2个月审理完结。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3、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司法解释

第二审是亦称“上诉审”。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上诉程序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我国,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人员三至五人组成合议庭,就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的,应以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处理不当的,应予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这项规定的限制。第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有关二审程序的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程序的审理是有期限限制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诉讼案件的审理,否则就需要退回检察机关进行补充侦查。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涉及到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在审查通过后可以延长审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