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是需要坚持回避的原则的。如果公务员之间有亲属关系的,需要进行任职回避。如果担任领导的公务员与地域有利害关系的,需要进行地域回避。那么,公务员回避制度指什么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任职回避,称职务回避,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一定范围内的职务。1.回避亲属(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回避职务(1)同一机关中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2)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3)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地域回避,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成长地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1适用地域回避的职务,包括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其中,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主要指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职务。2例外规定。现行的例外有二种情况:(1)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宪法》第114条);(2)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地方组织法》第56条第3款)。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处理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公正,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的公正性,依法转由其他公务员处理的制度。执行的公务涉及本人或涉及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2及近姻亲的利害关系。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退出公务员队伍后在一定年限内的从业禁止。仅适用于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公务员,不适用于被辞退或开除的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为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为离职2年内。禁止从事的工作包括:(1)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芋利性织任职;(2)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对于该人员,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对于接收单位,应责令其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