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形式的法律要求药品购销合同的形式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药品购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方式.它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国内药品购销合同除及时结清外,其它应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按《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涉外药品购销合同应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指出:书面合同不仅包括合同的正式文本,还应包括电报、信件、计划批文、药品进出口许可证等书面材料.二、签订合同的法律要求合同的签订程序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阶段所谓要约指当事人一方为签订合同,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提议.这一提议必须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可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l)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变更或擞销要约.(2)受约人如果表示愿接受要约的全部条款,合同即告成,要约人不得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口头形式的要约在发出时即便生效;书面形式的要约在对方收到之前,要约人有权撤回,但擞回通知须先于要约到达,否则,撇销无效.要约的有效期可因要约有效期已满或受约人拒绝而终止.2、承诺阶段所谓承诺是指受约人对要约人的内容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若受约人对要约的内容提出增减或其它变动,这就变成了受约人对原要约人的一种新的要约.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人对自己发出的承诺可撤回,但撤回的通知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否则承诺人要负违约责任.另外,承诺须在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到达,合同才能成立,否则,承诺是否有效将取决于耍约人的态度.对一些重要药品购销合同或涉外药品购销合同,除按上述程序签订外,还应在签订合同前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或计划批准书,并依法办理公证、签证等特殊手续后,合同才能成立。综合上面的介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