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 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 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 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 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 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 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 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 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 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 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 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 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 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 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 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