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赡养老人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两种,即每月给付和一次支付。每月给付是因为父母的收入一般都是每月结清的,所以每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生命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一次支付是在无抚养人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点不固定,并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时,一种一次性支付方式。离异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选择在上述两种方式之外,选择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状况给付。二是确定抚养费金额的数额,应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确定抚养费金额。生活费的数额应当能够满足孩子衣食住行学习方面的正常需要。此外,也要考虑到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月工资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高达50%。三、抚养费金额的变动决定抚养费金额的客观因素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因此,当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的生活费时,法律允许双方同意改变抚养费金额。如对变更抚养费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提出变更抚养费金额之诉。原先规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生活的情况是指孩子上学需要的学费,生活费增加,或者孩子生病需要治疗,等等。四、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为自离婚之日至子女成年之日。特殊情形可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期支付抚养费期间的情形,是指,虽已成年,但仍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形。比如孩子还在上学,并且孩子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缩短赡养期是指,子女虽未满16岁但已满16岁,并拥有独立的经济收入,能够满足其生活需要。综上所述,对一个没有民事能力的儿童而言,抚养费尤其重要,而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对方拒付,那么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起诉,因此,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