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公司作案会一起批捕吗?

逮捕通知书,是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通知家属或者单位的一种方式。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24小时之内,要通知家属。

所以,决定逮捕通知签发时间的,是逮捕时间先后,和团伙与否无关。值得注意的是,以邮递方式送达逮捕书的,送达时间也可能递送延误。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存在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的分工,可以将共同犯罪划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也可称为共同实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的共同犯罪。需要指出的是,共同实行犯也并非根本不存在行为的分工,只有在并进的共同实行犯中共同犯罪人都完全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如甲和乙一同对丙实施暴力,进而一起将乙的财产劫走;在分担的共同实行犯中,在实行行为内部还存在着分工,如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中,一部分人实施暴力手段,另一部分人实施取得财物的行为。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处于不同的地位。

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是个比较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犯罪。现行法律中没有对“团伙犯罪”的特殊处罚规定。未成年人由于在生理、心理上尚未成熟,作案时常表现出突发性、纠合性、结伙性,即通常所说的“少年团伙”,但其组织松散,成员不固定。处理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区别对待,不能以“犯罪团伙”定罪。

公司是法人,虽热也是民事主体,可以与其他的主体建立债权债务的关系,但是公司没有生命,故而不管公司的高层是否团伙作案,或者是职员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都不会抓捕公司,只是有可能会让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由于公司并不是有生命的民事主体,故而不管公司的高层是否团伙作案,或者是职员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公司都是不会被批捕的,但是若情节严重,公司可能会被迫与其他的民事主体断绝来往,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使得他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