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业生产中,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实行监督管理,是客体要件犯罪侵害的对象。杀虫剂.兽药.肥料.种子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销售,制订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兽药管理,取缔假冒伪劣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生产.经销假劣化肥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农药管理,严惩假冒伪劣化肥行为的通知》。在生产过程中,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农业生产,危害了农业生产,应当依法予以打击。2.客观要件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和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生产遭受较大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也可以是单位。主体要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它的蓄意内容有三种形式,一是故意制造伪劣农药.伪劣肥料.伪劣肥料;二是故意出售假冒的农药.动物药.肥料.肥料.种子;三是故意用劣质农药.兽药.肥料.种子冒充合格农药.兽药.肥料.种子。疏忽行为,如未经知情就出售虚假的或丧失使用功效的农约.动物药品.肥料.种子,不得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利益。尤其应指出,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后果,而非本罪的目的。综上所述,出售劣质、劣质肥料,极易破坏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只要有这种行为作为违法者必然要负法律责任,一般而言,认定犯罪事实时,需要从案件的客观.客体.主观主体进行判断,以便能够根据该罪行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