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岁以下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有下述情况之一,可随父亲生活:(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与子女同住的;(2)在父母要求孩子随父随母的情况下,有无赡养义务,但父母要求子女随母。(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2.父母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与其共同生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方,可给予优先考虑:(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2)子女在他们的生命中长期生活,居住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明显不利的影响;(3)没有子女,(4)父亲和母亲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同住在一起,父亲和母亲共同生活,但是孩子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很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孩子照看孙辈或外孙子女,可以把孩子与父母一起生活作为优先条件来考虑。(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换子女的,可以准许。3.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随父方生活,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