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专业

专业性首先来源于企业外部法律顾问的“旁观者”的地位。所谓旁观者,是指其不是经营收益的直接受益人,更能以局外人的身份来判断经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特别在防止合同诈骗的方面)。由于律师是旁观者,不会受利益的引诱而产生经营思想的倾斜,对一些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能提供更客观的意见。

而聘请律师担任外部法律顾问,企业可以依托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资讯、资源优势,发挥律师事务所的集体智慧和整体优势,发扬团队作战的精神来处理这些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

聘请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有利于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取得最佳效果。在企业合作与投资过程中,对外谈判在所难免。当合作谈判出现分歧甚至处于僵持不下时,外部法律顾问适时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往往能够取得出乎意料的效果,促使谈判继续进行,实现双赢。

二、低成本

要设立一个较好的法务部门或工作岗位,每年的开支应在10万元人民币左右(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资、为其所加的四金以及为其提供的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而聘请一个外部法律顾问的花费则最多是一个内部法律顾问的一半,甚至可以更少,因为这种收费是可以协商的。由于对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可以资源共享,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利用率,最终就降低了成本。

三、高效率

作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旦受聘于企业,应与该企业的高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企业的运作情况,根据企业高层提供的信息将可能产生的纠纷尽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即便未能将可能产生的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也因法律顾问在纠纷产生前的及时介入而更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律师作为公司外部的法律顾问,有整个律师团队的支撑,可以利用各律师间互相协作的优势,这样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甚至是处理突发的法律事务时,都能做到迅速、及时、高效。

四、更灵活

聘请律师作为企业外部法律顾问,有利于选取最优秀、最合适的律师为企业服务。在合作中,企业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的需要指派最符合企业要求、最适于提供特定企业所需特定法律服务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旦所指派律师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企业有权随时要求更换,方式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