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从道义上讲,这是一项基本原则,在法律上,如果没有根据事实签署合同,它也是一项要求,而以欺诈或其他目的订立契约,这不但违背了我们的理性,并且在刑法中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2.在刑法中,对这类行为有一项特殊罪名,称为合同诈骗罪。大致意思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使用假事实或不合法的手段骗取当事人的财物,如金额较大,则可构成合同诈骗罪。